甘肃/陇南-2025-05-26 00:00:00
康县宗地编号*******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公示
甘肃省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康自然资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 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
******* 号 |
该宗地位于康县长坝镇长坝村,宗地四至为东至居民区和空地;西至居民区;北至居民区和城镇村道路;南至国道****线,具体位置以宗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
现状 〔规划指标详见康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康规条【****】*号)文件规划要求〕 |
***** 平方米 |
≤*.*(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 |
≥**% |
居住**年、商业**年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约合**.*** 亩 |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拖欠康县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和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
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六、报名及报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线下和网络同步报名。申请人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投标人身份进入“交易一网通办”,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后上传至甘肃省权益类系统提交审核(上传资料与线下填写资料应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可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价。(报名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参考《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七、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年*月**日下午**:**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系统将自动转入网络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星期二)*:**;
*、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网上报价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挂牌竞价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挂牌报价地点: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挂牌出让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九、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年*月**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省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宗地)》。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康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载明的为准。
康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 *********** ***********
康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