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宁海电厂1号堆取料机修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5-26
浙江/宁波
中标结果
浙江公司宁海电厂1号堆取料机修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宁波-2025-05-26 00:00:00
无标题文档
项目名称:浙江公司宁海电厂*号堆取料机修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贺超峰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浙江/宁波-2025-05-26 00:00:00
浙江公司宁海电厂*号堆取料机修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阅读次数: 】
浙江公司宁海电厂*号堆取料机修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公司宁海电厂*号堆取料机修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沪)**安许证字【****】******、****年**月**日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年**月**日 |
*、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企业、(沪)**安许证字【****】******、****年**月**日 *、机电专业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年**月**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高旭、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沪****************、沪建安*(****)******* | 徐洪平、建造师、沪****************、沪建安*(****)******* |
业绩 | *、*号堆取料机取料链条更换、悬臂吊点轴头检修、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年*月**日 *、*号堆取料机取料刮板链条更换及*.*号取料机刮板链条润滑系统治理检修、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年*月**日 *、*号堆取料机修理、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年**月*日 |
*、万州电厂#*、#*堆取料机仰俯结构、行走机构改造合同、神华神东电力重庆万州港电有限责任公司、****.**.** *、#* 堆取料机行走机构及刮板链条改造、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贺超峰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