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入围项目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在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
在合同期内,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提供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已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进行名录登记。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获取比选文件 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者,须访问“惠招标”官方网(****://***.********.***/),进入投标人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平台中找到对应项目下载比选文件等资料。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其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 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 自行承担责任。
比选申请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截图,领取人(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如为授权的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原件)身份证正反面(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扫描件)。
注:报名不足*家单位的,比选人重新比选。
四、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比选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上传经经河北**加密的的电子申请文件【**办理流程详见****://***.********.***/ 中 的“**办理及绑定说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申请文件,因比选申请人的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不能打开的,比选人不予受理。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申请文件,视为撤回。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比选申请人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自主网上 报名,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比选文件随比选公告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比选申请人领取了比选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比选申请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申请文件被否决或不利于中选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联系人:胡子敬
办公电话:*************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官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