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5-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二、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新城东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共享中药房管理平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聚合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 **号院*号楼(五、十、十一层)*单元 ****号
*.被投诉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山东全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号,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号舜兴花园公建楼二楼西侧***室
*.相关供应商:苏州信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苏州)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号启迪智能制造产业园*栋*层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新城东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共享中药房管理平台(项目编号:*************************包号: *,以下简称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 *:本项目中标单位苏州信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格性审查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行为。投诉事项 *:本项目中标单位“苏州信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符合相关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