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丹江口市2024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包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管处罚
2025-05-20
安徽/池州
中标结果
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丹江口市2024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包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管处罚
安徽/池州-2025-05-20 00:00:00
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丹江口市****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公告类型:处理决定

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丹江口市****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丹江口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丹江口市****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随州市东正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北郊星光工业园

被投诉人:湖北洛诗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丹江口市右岸广厦庭苑小区*号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投诉人补正后,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具体事项为:一是评分不合理不合规;二是评审主观打分存在畸高、畸低的。投诉请求:对此次招标结果进行调查并重新评审。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另外,通过监督检查发现该项目(包*)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的问题,可能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丹江口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废标。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丹江口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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