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采购、销售记录备案
2025-05-22
山东/聊城
招标采购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采购、销售记录备案
山东/聊城-2025-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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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采购、销售记录备案
实施主体 |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处 | 承办机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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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 | 实施编码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次 |
法定时限 | *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当场办理 |
是否收费 | 否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结果类型 | 合同、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采购、销售黑火药、引火线备案证明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号国际会展中心东厅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号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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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号国际会展中心东厅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督查考核科***室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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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号国际会展中心东厅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号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号 受理时间:*月*日至*月**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月*日至次年*月**(**)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年**月**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公布 | 第二十五条 ......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自购买或者销售之日起*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 查看原文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年**月**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公布 | 第二十五条 ......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自购买或者销售之日起*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 查看原文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年**月**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公布 | 第三十二条 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 (二)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 (三)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 (四)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 (五)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 (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 (七)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的; (八)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 (九)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十)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 | 查看原文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采购、销售记录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 | 原件 | * 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企业向采购方索要采购发票,向销售方提供销售发票,并形成采购、销售记录台账 |
暂无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号
电话:*************
行政复议
部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号
电话:************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
问题*:
是否可以邮寄申请材料?
回答: 可以。
回答: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