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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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站拟购买一辆新能源环卫作业车。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征集报名并在符合要求的企业内择优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采购内容
**桶装新能源垃圾装运车*台;
三、采购价格
总价不超过**.**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需具备合格资质证明和三证;
(三)电瓶车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四)可提供正式用户购车发票和保修服务;
(五)可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至**:**,下午**:**至**:**。
(二)收件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玉兰路*号东沙街道办事处***室。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四)资料提交: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产品参数和彩色图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价清单(原件,并加盖公章);
*.售后及服务内容(原件,并加盖公章);
*.过往业绩(原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六、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公告报价截止时间内收到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个或*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车辆技术参数(投标人应对参数完全响应)、报价、过往业绩、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因素,由采购单位组织评标小组综合评分择优选择。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合格。
八、其他说明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