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05-23 00:00:00
店口镇大白浦村两处田地承包招标公告
店口镇大白浦村张家湖轧差田和阮市卫生院东侧、南侧溪坑荒地需承包,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诸暨市店口镇大白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店口镇大白浦村田地承包项目
*.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底价(元) |
承包期(年) |
投标保证金 |
* |
张家湖轧差田(*亩) |
***/年/亩 |
*(****.*.******.*.**) |
****元 |
* |
阮市卫生院东侧、 南侧溪坑荒地(*亩) |
****/年 |
**(****.*.******.*.**) |
****元 |
上述标的,中标后一次性付清。承包起止时间以签订协议为准。其中标的*,四至:卫生院东侧公路至南渠道到西侧围墙平止。
*.了解具体情况或需踏勘现场,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李光伟***********
二、信息发布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报名条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预缴款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指定银行:农商银行阮市支行
*.户 名:诸暨市店口镇大白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 号:***************
*.金 额:
序号 |
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 |
张家湖轧差田(*亩) |
**** |
* |
阮市卫生院东侧、南侧溪坑荒地(*亩) |
**** |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银行缴款时须注明具体投标标的,单笔投标预缴款仅限投一个标。
*投标人须在****年*月**日**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缴入上述指定账户,具体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得参加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
*.报名地点:诸暨市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侧店口镇产权交易中心窗口
*本次招标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
六、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地点:诸暨市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室)
七、投标办法:
*.采用暗投方式,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标底价)为中标者。
*.投标底价:详见招标内容。
八、中标注意事项:
*.中标价款逾期未缴清者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吃没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投标。
*.中标者必须在中标*个工作日后,*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承包款,并与诸暨市店口镇大白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承包期满招标人验收无异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的款项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者必须依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土、安全、农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特别约定:
(*)若承包田地列入征用范围,承包户须无条件退还,村仅退还未到期承包款,不另行补偿,土地征用款归村。
(*)承包鱼塘,不得种藕,养殖水产必须保证水质,符合环保、水利等部门对水质的要求。
(*)承包旱改水、复垦等已开发田地,只能种植水稻。承包田不得挖塘养蚌、取泥,不得擅自倾倒污染淤泥,不得擅自规模养殖家禽家畜,不得种植花木,否则收回承包田地。
(*)承包田地不得放呋喃丹等剧毒农药。
(*)承包田地的水费、电费、道路由中标人自理,村不承担任何费用。
(*)承包期到期后由承包者自行清理所有附属物,包括青苗和苗木等。
(*)未缴清招标人的各类费用的,不得参与此次报名、投标。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诸暨市店口镇大白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