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5-23 00:00:00

庐江顺安机关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停车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顺安机关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停车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庐江顺安机关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智慧停车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通通易联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柒拾伍万陆仟元整(小写:******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捌拾捌万壹仟伍佰陆拾元整(小写:******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杭州目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玖拾贰万伍仟元整(小写:******元)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庐江顺安机关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魏琦、王思棋、魏杨鸿伟,*************、***********(魏)、***********(王)、***********(魏)
四、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特此公示。
庐江顺安机关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