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医疗器械采购十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5-23
辽宁/朝阳
中标结果
朝阳市双塔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医疗器械采购十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朝阳-2025-05-23 00:00:00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市双塔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医疗器械采购十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朝阳市双塔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标段名称 朝阳市双塔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医疗器械采购十一标段 编号 ***********************
建设单位 朝阳市鹏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建设地点 双塔区凌凤街道八宝村凌凤大街与黄河路交汇处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辽宁安斯商贸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刘盼盼 / /
* 沈阳朗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张福来 / /
* 辽宁华兴博创商贸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江娜 /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阁胜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文件领取倒计时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