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5-05-23 00:00:00
安徽省宁国市****年老旧小区(街巷)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幢**层*****室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年老旧小区(街巷)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宁国市新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丰和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竹峰街道竹峰村代家塔组(村委会院内)、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号万达广场**号写字楼**层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葛凡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企业业绩: *.宿松县老城区更新改造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宿松县高铁安置区周边路网(环城东路、九姑路)工程; *.大罗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宿松县老城区更新改造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宿松县高铁安置区周边路网(环城东路、九姑路)工程 |
|
企业奖项:共青“新加坡国际健康城”示范区、会所周边园林景观工程获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杜鹃花奖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山东迈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楼、山东省金乡县兴隆镇金兴产业园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郑永才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鲁****************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企业业绩: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九路一桥(兴业路)项目; *.金乡县城市道路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文峰路中段、文峰桥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金乡县城市防汛排涝治理项目*金珠路(金济河*山阳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 |
|
企业奖项:金乡县城市道路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文峰路中段、文峰桥工程)获****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三等奖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厚翔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振宁路**号、安徽省宣城市星隆国际广场**#*楼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汪莉莉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企业业绩: *.宣城市安定路(东河路*惠济路)道路工程; *.安徽省宁国市燕津路(振宁路*东津路)道路工程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安徽省宁国市燕津路(振宁路*东津路)道路工程项目 |
|
企业奖项:宣城市安定路(东河路*惠济路)道路工程获****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宁国华美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暂列金、暂估价、总包服务费(如有),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条款,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李工(招标人)、王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