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5-23 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零星采购重症医学科急需医疗器械项目(二次)综合评比公告
信息时间:**********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零星采购重症医学科急需医疗器械项目(二次)
综合评比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零星采购重症医学科急需医疗器械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总预算金额: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小写:******.**元
采购需求:医疗器械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综合评比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综合评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邮件发送(投标单位将附件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从综合评比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易能智招交易平台(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和民族街交叉路口金玉广场*座*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易能智招交易平台(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和民族街交叉路口金玉广场*座*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易能智招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综合评比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公告发布媒体:易能智招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官网;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龚邵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室
联系方式:徐沙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