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第二标段)第2次答疑澄清
2025-05-23
贵州/黔东南
变更澄清
岑巩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第二标段)第2次答疑澄清
贵州/黔东南-2025-05-23 00:00:00
岑巩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第二标段)第*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岑巩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 删除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承诺若资金拨付过程中出现延误情况,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提供承诺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提供原件电子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条款

  2.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月不少于** 天在岗承诺书的得 * 分。”修改为“*.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月不少于** 天在岗承诺书的得*分。

  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投标人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承诺使用 ** 人(含 ** 人)以上的得 * 分,承诺使用 ** 人(含 ** 人)以上的得 * 分,承诺使用 **人(含 ** 人)以上的得 *.*分,不承诺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承诺使用 ** 人(含 ** 人)以上的得*分,承诺使用 ** 人(含 ** 人)以上的得*分,承诺使用 **人(含 ** 人)以上的得*,不承诺不得分。

  4. 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年********

  5. 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年**月**日**:**;

  6. 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年**月**日**:**。

其它内容不变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岑巩分局(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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