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5-23 00:00:00
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裕安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及路径研究》重大课题咨询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裕安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及路径研究》重大课题咨询 同类项目: 重大课题咨询***;
*元诊断,精准投标市场行情分析***;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启日期:****年*月**日*时**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科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见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采购人联系电话。
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号**楼
联系人:梁经理
电 话:************
邮 箱:******@*****.***
四、采购监督机构
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伍经理
电 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采购人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