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武义县支行2025-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2025-05-27
辽宁/锦州
招标采购
中国银行武义县支行2025-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辽宁/锦州-2025-05-27 00:00:00
中国银行武义县支行*********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来源: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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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的委托,中国银行武义县支行*********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武义县支行*********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简要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

物业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

***.****万元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家

服务期:合同签订执行之日起*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保洁费用**.***(包干制),驾驶员、食堂工作人员费用***.****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用资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当天,由评标委员会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人须按规定参加投标。

*.先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资信评审,评定计算技术资信分后再进行价格评审。

*.招标结果经招标人审批通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依法公示。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非关联方承诺书加盖公章)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未经招标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注: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营业执照提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信用中国”提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制裁合规承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工本费:***元(售后不退),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上午**:*****:**(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午**:**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纪委办公室" ***;**********@*************.******;

信函地址: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

项目咨询联系人:敏樵谢迦恺 联系方式:*************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 ********

财务、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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