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2025-05-27 00:00:00
【交易公告】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产生的砂石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 *天*小时*分*秒
是否逾期: 否
-
交易公告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提交
-
提交节点:********** **:**:**
-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
-
-
交易服务部符合性审查
-
办理状态:同意
-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项目编号:*************
为合理利用资源,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减少财产损失,提高资产利用率,现将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产生的砂石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转让。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次交易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转让标的简介: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清淤疏浚段设计总长为*.*公里(歙县范围内),设计清淤砂石量为**.**万立方米。因牵涉整治河道施工需要,此次只转让砂石量*.***万立方米。项目标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按《资产转让合同》履约无责后,经我单位同意方可退还。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家或*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前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页《关于企业办理**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工作日)。竞买人于****年*月**日*时**分前持**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网址****://****.*********.***.**/),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变更。
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竞买底价:人民币***.**万元。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万元整或其整倍数。该竞买底价及加价幅度由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提供。
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提交的资料: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切实可行的弃渣(弃土、弃石砂石)堆放、运输、破碎加工或处置方案(含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承诺书)。
(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切实可行的弃渣(弃土、弃石砂石)堆放、运输、破碎加工或处置方案(含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承诺书)。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提交审核)。
七、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年*月**日*时**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万元。
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 ************************
(二)竞买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自然人须通过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通过支付宝、微信及超级网银转账),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的***%。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歙县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
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
*﹪ |
*、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皖发改价费函【****】***号文件执行; *、根据皖发改价费函〔****〕***号文件要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以竞价方式成交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 |
****—****万元(含)部分 |
*﹪ |
|
****—*****万元(含)部分 |
*﹪ |
|
*****以上—*****万元(含)部分 |
*.*﹪ |
|
*****万元以上 |
*.**﹪ |
*、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协议方式转让):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交易额的*‰向交易双方收取。 |
*、根据皖发改价费函〔****〕***号文件要求,以协议方式转让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 |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竞价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歙县徽城镇紫阳路**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三)竞价注意事项:
*、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按公告约定准时参加,逾期视为弃权。
*、意向受让方须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竞价规则,禁止出现操纵价格、串通其他人报价、损害他方利益等违法行为,不得阻挠他人竞价和扰乱竞价活动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生上述行为,将被取消竞价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转让方及我中心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竞价。
十、转让相关要求:
*、清淤技术要求:
(*)河段清淤平面控制线要与河势流向相适应,并与河道主流线大致平行。河道清淤方式为作业面采用机械挖机直接对河道内淤积物进行挖出,配合自卸装载车进行外运。河道清淤应采取措施,减轻施工浑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避免浑水泛滥,实行围堰清淤、分段清淤,适时清淤。
(*)河道清淤需与河床保护相结合,应留置一定砂卵石,以保证河道的自我净化能力和后续护岸工程建设用砂。清淤后,应整平河道,不得出现局部深坑。
(*)河道清淤不得危及水利工程及河岸的稳定和水利工程安全。清淤项目平均清淤深度控制在*.**以下。护岸挡墙前*.**范围内不允许机械清淤,开挖面坡比达到*:*.*~*:*.*以上;现有堰坝、桥梁上游***、下游***为清淤保护范围,应以恢复行洪功能的河床疏通整平为主,桥墩桥台扩大基础顶面以下不得清淤;无护岸、护坡河段清淤保护范围参照有护岸段保护范围。
(*)因清淤河段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受让方中标后,签订合同履约后即可进场清淤,但须服从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项目业主方和转让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干扰施工道路建设。根据治理工程序时进度,受让方清淤离场结束时间不得迟于****年*月底前。
*、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及各项税费缴纳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代理公司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日内将交易合同送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归档,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受让方成交后需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要求自行考虑清淤物堆放地点,在处置过程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各项防护措施,所有责任及所有费用自理。如道路路面有毁坏,需自行承担恢复责任,所需费用自理。
*、运输便道由受让方自行平整维修,并及时处理好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便道。
*、受让方不得在原地破碎加工,非弃渣区不允许开挖破坏,必须在安全隐患治理完成的同时运输清理完,且做好场地平整,路边清扫干净。
*、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如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向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让方支付因其违约行为导致转让方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的权利。
十一、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年*月**日前向转让方和黄山汇勤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我们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产权交易——澄清公告栏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转让方联系人: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姚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歙县上丰乡上丰村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汇勤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方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歙县金泰广场*座
项目报名联系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叶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号三楼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黄山汇勤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