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夷陵区分乡排渡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25-05-27
湖北/宜昌
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夷陵区分乡排渡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湖北/宜昌-2025-05-27 00:00:00

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夷陵区分乡排渡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宜昌市德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项目监管地:夷陵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夷陵区分乡排渡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夷陵区分乡排渡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截水沟挡土墙工程,污水管道安装,种植沉水植物约******,化粪池施工以及污水净化设备施工;整个污水管网约****(埋地敷设管道)范围设置玻璃钢地埋警示桩**个,规格*.***.***.**,安装间距***/个,直接埋地安装;原有水库四周清淤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投标文件中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是该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 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 投标人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人)。①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年*月*****年*月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④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⑤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⑥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 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等级为*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级,诚信分值计为***分。
*.*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锁、手机**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锁、手机**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信息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不一致时,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明珠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昌市德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梅香溪岸商业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常琼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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