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05-27 00:00:00
嵊州市三江街道茶坊居丰收水库出租竞租公告
本招租项目嵊州市三江街道茶坊居丰收水库出租,已由嵊州市三江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三江街道茶坊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三江街道茶坊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年**月**日**时**分在嵊州市官河南路***号三江街道办事处**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三江街道茶坊居丰收水库出租,座落在嵊州市三江街道茶坊居丰收水库,总面积**.*亩,其中水面面积**.***亩。竞租年限**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元(首年)。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实行租赁期一次性整体承租,租金采用一年一付,前三年每年以成交价支付,第四年至第七年每年以成交价提升*%支付,第八年至第十年每年以第四年的租金提升*%支付。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嵊州市三江街道茶坊股份经济合作社付清首年成交租金,先付后用,成交价不含有办理标的移交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经营税费等。以后租金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至嵊州市三江街道茶坊股份经济合作社。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缴纳租金的,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日内付清首期租金(成交款)、签订合同。
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首期租金或缴纳首期租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年**月**日(上午*:*****:**;下午**:*****:**)到嵊州市三江街道新悦路**号君悦新天地**幢***室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嵊州宴大门旁君悦大厦东入口处*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号三江街道办事处**楼会议室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租保证金*****元(大写:贰万元整)(现金封包)。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报价书、竞租保证金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报价书、无竞租保证金, 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吴女士联系电话:***********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嵊州市三江街道茶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