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超声波仪器、医用内窥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三次)(2025-JJ01-W1023)
2025-05-27
北京
变更澄清
医用超声波仪器、医用内窥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三次)(2025-JJ01-W1023)
北京-2025-05-27 00:00:00
北京-2025-05-27 00:00:00
医用超声波仪器、医用内窥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三次)(***************)
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医用超声波仪器、医用内窥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开标地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号院***号楼二层开标大厅,请投标供应商于开标当日*:**,凭投标手持资料从小营西路**号院东门进入,直走约***米到***号楼二层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上传。(采购机构地址),更正为: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号院***号楼二层开标大厅(采购机构地址),更正为: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相关要求,本项目明确了诚信保证金缴纳管理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关于诚信责任保证金缴纳管理有关事项》),请供应商知悉相关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非自行编制材料(如****、***、***、**等英文文本证书)以及外文合同等,均属于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按照《采购文件标准文本(*.*版)》中有关规定提供中文译文;如未提供,该文本无效。另,供应商提供以上证书、合同的中文译文,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的,视同加盖公章,否则该文本无效。
*.载有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封面均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可用记号笔直接书写,也可用专用设备打印)。载有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版投标文件光盘,应当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加密或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非加密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版及***版投标文件,且内容保持一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