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2025-05-26 00:00:00
****哈市土挂 ****号
哈密市伊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哈市土挂 ****号)
经哈密市人民政府批准,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哈市土挂 ****号 |
阿牙南路西侧、红星大道北侧(*******)地块 |
*****.** |
商住混和用地 |
≤*.* |
≤**% |
≥**% |
住宅用地**年、商业用地**年 |
*** |
****.**** |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的要求。编号为哈市土挂*********号、哈市土挂*********号、哈市土挂 *********号、哈市土挂 *********号、哈市土挂 *********号、哈市土挂*********号的六宗土地为整体竞买,不能分地块单独竞买。以上六宗地同一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交易时间、平台(北京时间)
*.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挂牌交易平台地址: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四、交易流程
(一)报名资料
竞买人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
(二)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经自然资源局线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竞买资格。
(三)挂牌报价
取得竞买申请资格的申请人,于****年*月**日**时**分前,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竞价系统进行线上竞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报价及增价幅度,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询问、延时竞价阶段
挂牌竞价期限截止后,****年*月**日**时**分开始,土地挂牌出让竞价系统进入*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直接成交。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延时竞价周期为*分钟,****年*月**日**时**分开始竞买人在线参加网上延时竞价,地点为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五、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年**月**日**:**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
六、竞得人确认原则及成交确认书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竞价系统会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本次土地出让挂牌活动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在挂牌期限内有*个或者*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价【****】****号)及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的收费单位信息要求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服务费。
七、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解释。
八、风险提示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其他
(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并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为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具体事宜详见挂牌文件,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密市政府网;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网。
十、保证金银行帐户与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银行帐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哈密自然资源局
彭虎 ************
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吕婷 ************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