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05-27 00:00:00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材料设备]伊川县江左镇人民政府****年伊川县江左镇五里头村特色种植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伊川县江左镇人民政府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河南智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伊川县江左镇人民政府****年伊川县江左镇五里头村特色种植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伊川县江左镇人民政府****年伊川县江左镇五里头村特色种植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伊川县江左镇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内容:本工程为伊川县江左镇人民政府****年伊川县江左镇五里头村特色种植发展中心建设项目,位于伊川县江左镇,主要内容为:*#*#炕房加热室新建钢柱、钢梁、钢支撑、钢板墙面、金属坡屋面、地面硬化、门窗、电气及室外新增混凝土道路,高压电力电缆、电杆及配套设备、新建箱式变电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壹万壹仟叁佰元整 (¥*******.**元);
*、合同承包方式:成交价+变更签证 ,工程竣工结算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进行审核。
*、付款办法: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的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评审结算后,支付至评审结算价的***%。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关利平、豫****************。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如有),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伊川县江左镇人民政府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洛阳市伊川县江左镇八官线隆兴花园西***米特色农创会展中心*区***室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伊川县支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图纸、补充协议(如有),按时间顺序后者修正前者。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投标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河南省、洛阳市现行地方法规及规章。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河南省、洛阳市现行的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和规范。(标准、规范乙方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乙方如有其它要求,会同监理、甲方协商。
*、图纸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套加盖公章的施工图纸。
*.*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复制、借阅、丢失。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监理
*.*甲方单位委派工程监理
姓名:职务:
甲方委托的职权:代表甲方负责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和施工组织协调工作。
*.*甲方派驻的代表
姓名:职务:
职权: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
*、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
姓名:关利平证书号:豫****************
*、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完成时间为开工前五天。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甲方在施工现场提供接水接电位置,应满足乙方施工要求。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甲方负责提供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时间为开工前五天。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位置明确、数据准确,以书面形式现场交验给乙方。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甲乙双方协商时间确定。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甲方负责随时协调。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用水、电、通讯、道路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以确保施工正常安全进行,费用由乙方自理。
*、乙方工作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五日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施工机械和人员使用计划、主要材料供应计划,申请工程付款时(按合同约定),须提交完成的形象进度工程量报表并附预算书清单。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乙方承担。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件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保护并承担费用。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卫生工作,应确保干净整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项目组成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部人员,乙方必须及时更换,更换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历、业绩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
(*)乙方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进度计划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七日内。
*、工期延误
*.*由于乙方原因延期开工的,推迟一天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具体金额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甲方提供的地下管网、地下构筑物等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增加的工期,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工期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质量标准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工程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部位,按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执行。
五、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安全施工:施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发生的一切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工程环保及扬尘治理措施满足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由此产生的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成交价+变更签证方式确定。
(*)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容相同的项目按照投标综合单价决算。
(*)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容相比有变更的,相同项目按照投标综合单价执行。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的,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变更项目在原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也无类似的,参照现行市场价认定。
(*)本工程中标人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项工程单价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材料单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合同实施期间均不作调整。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清单内漏项部分依实决算。
(*)其他单项工程中已提及部分不再调整。
*、工程款支付
按照本项目合同协议书约定付款办法拨付合同工程价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采购及价格:
*.*工程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在实施过程中均应符合或遵循施工图纸中引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乙方进场施工材料实行现场确认。
*.*变更部分材料价格参照原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中没有的按照洛阳市发布的价格信息价格进行计价,或按照市场实际价格计价。
八、工程变更
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洽商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报甲方批准认可后方可执行,如果未经甲方批准认可不予签证。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乙方提出竣工验收的同时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各三套。
*.*乙方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日内组织验收,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执行。
*、结算
结算时间:竣工验收完成**天后按照合同协议条款进行付款。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违约:
*.*本合同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乙方责任,每延期*天工期,甲方扣罚乙方一定金额工程款(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有工期担保承诺的,同时执行承诺内容。
*.*本合同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所承包工程达不到现行国家验收质量标准,必须采取返工、返修或其他弥补措施,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乙方其他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义务。
*.* 因发包人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即费用索赔),顺延延误的工期(即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内容视不同的停工情况而定,一般可以包括期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等几个方面。
*、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解决不成,诉讼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
*、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分包。
*、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由承包人按相关法规要求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乙方其他投保内容:职工意外伤害,现场所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并支付保险费用。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陆 份,双方各持叁 份。
*、补充条款:
施工至付款部位时、乙方向业主方递交付款申请,业主接到申请**内进行付款。若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工期顺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伊川县江左镇人民政府
乙方:河南智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容的全部工程,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