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法院法治长廊建设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2025-05-27
陕西/安康
变更澄清
平利县人民法院法治长廊建设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陕西/安康-2025-05-27 00:00:00

平利县人民法院法治长廊建设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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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治长廊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漏项

更正内容:

原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本项目为建筑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现更正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本项目为建筑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投标供应商需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投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递交方式,不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上传电子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招标代理公司备案登记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东二路北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号君安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话:************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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