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5-27 00:00:00

安徽艺术学院食堂餐饮托管运营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艺术学院食堂餐饮托管运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答疑内容
疑问内容: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项目经理(*名)”项要求“满足的基本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在高校食堂连续工作满*年的,得 * 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类有关的荣誉证书或荣誉奖项的,得 * 分。此项满分*分。” 建议修改为满足的基本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在高校或党政机关食堂连续工作满 * 年的,得 * 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类有关的荣誉证书或荣誉奖项的,得 * 分。
疑问答复:(*)、原招标文件标段一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项目经理(* 名)满足的基本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在高校食堂连续工作满*年的,得 * 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类有关的荣誉证书或荣誉奖项的,得 * 分。此项满分*分。”修改为:“人员配备项目经理(* 名)满足的基本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连续工作满*年的,得 * 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类有关的荣誉证书或荣誉奖项的,得 * 分。此项满分*分。”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注:*、以上岗位互相独立,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上述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所服务高校的后勤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年**月以来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注:*、以上岗位互相独立,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上述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所服务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章或该单位食堂管理部门公章)、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年**月以来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原招标文件标段二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项目经理(* 名)满足的基本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在高校食堂连续工作满*年的,得 * 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类有关的荣誉证书或荣誉奖项的,得 * 分。此项满分*分。”修改为:“人员配备项目经理(* 名)满足的基本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连续工作满*年的,得 * 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类有关的荣誉证书或荣誉奖项的,得 * 分。此项满分*分。”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注:*、以上岗位互相独立,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上述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所服务高校的后勤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年**月以来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注:*、以上岗位互相独立,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上述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所服务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章或该单位食堂管理部门公章)、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年**月以来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艺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与肥西路交口硅谷大厦*座**层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
邮箱:********@***.***
安徽艺术学院
安徽省安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