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05-22 00:00:00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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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于****年*月**日在菜园镇青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以下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竞租时间:****年*月**日上午**点
二、房屋所属单位:菜园镇青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地址:菜园镇青沙村中大街**号(青沙馄饨店旁)
四、用途:商铺
五、租赁期限:*年
位置 |
面积/㎡ |
年租金起始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青沙渔文化*号楼北面西侧第一间 |
** |
***** |
**** |
*、竞标者要求
一、报名竞得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二、不得从事水产品加工、机修等有噪音、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
三、报名者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单位公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点,到菜园镇青沙村村民委员会报名。
*、公有资产租赁权交易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本中心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三、我村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中心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在初次竞价时间内,若仅有一人报价,就可成交。
五、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本中心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本次加价幅度为***元/年)。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六、原承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本标的上轮承租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原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