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05-22 00:00:00

荻港镇****年度省级和美乡村新河行政村洼里中心村零星增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荻港镇****年度省级和美乡村新河行政村洼里中心村零星增加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繁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
中标金额:******.**元。
项目负责人:陈文强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荻港镇****年度省级和美乡村新河行政村洼里中心村零星增加项目 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砖砌水沟***、池塘清淤及打桩、屋面翻新***㎡、围墙改造***³及部分零星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要求:合格 时间:**个日历天 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剑峰、王健、吴文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中标单位业绩:无;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安徽亘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或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繁昌区五华山路西侧尚品公司大楼*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黄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