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5-22 00:00:00
南陵县弋江镇竟河村桃园滩精品民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陵县弋江镇竟河村桃园滩精品民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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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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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南陵县弋江镇竟河村桃园滩精品民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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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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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南陵县***县道与***县道交汇处北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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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徐中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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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则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瑞星城东区门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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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黎亚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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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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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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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中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云端城乡产业运营(深圳)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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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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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龚剑宝(同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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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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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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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范军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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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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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汤池镇乡村振兴项目(乡村民宿项目),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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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奖 |
牛王寨旅游景区提升(一期)项目,市优质工程(获奖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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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安徽合巢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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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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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王法兵(同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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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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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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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汪红竟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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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 合格 采购: 合格 施工: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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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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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奖 |
肥西县四丰路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年度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称号(获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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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安徽宁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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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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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云杉(同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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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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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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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何杰华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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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 合格 采购: 合格 施工: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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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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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奖 |
庐江县乡村旅游提升(柯坦大汉塘)项目***总承包,****年度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获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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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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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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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其他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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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