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04-30 00:00:00
津丽(挂)*******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出让人)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丽(挂)*******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发布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出让地块的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东丽区东丽湖街鹏展道以北、景荟路以东,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景荟路,北至空地(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场地平整。
该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树木、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东丽区政府负责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规划用地指标详见下表: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建筑密度 (%) |
备注 |
商业用地 |
**** |
≤*.* |
/ |
/ |
设施名称:加油站;建设规模:独立占地 |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起始价为****万元。
其他要求:
*. 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 该地块需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纳不低于**%的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该地块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
*. 该地块须建设加油站,不得新建加气站。
*.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可预见性,如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做好现场保护,并及时报告文物部门。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年*月**日**:**,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备注所参与竞买的地块编号。
四、挂牌公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号)进行挂牌,挂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号)接受报价,挂牌截止日****年*月**日上午**:**后不再接受报价。报价地点为和平区曲阜道**号***室,电话:********。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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