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2025-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一)(交易公告)
2025-05-22
广东/清远
中标结果
清远市清新区2025-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一)(交易公告)
广东/清远-2025-05-22 00:00:00
广东/清远-2025-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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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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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一)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节能评审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以及有关管理和技术要求,通过现场踏勘、专家论证等方式对清远市清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及节能评审报告。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对项目节能报告情况核实,对节能报告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等进行核实,对节能报告用能分析、主要耗能工艺、节能技术方案、主要耗能设备、用能规模和主要能效指标作出评价,分析论证对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煤炭减量替代目标等方面的影响,提出合理可行的节能改进措施和建议,等等。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其他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备案要求说明 | 其他要求说明 | *.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需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企业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业务范围具有从事节能和低碳咨询服务的经营资质。 *.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出具的信用报告显示本申报单位未被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且近两年内无失信行为记录。 *.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服务时限说明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根据具体提供的工作成果数量进行结算,结算标准不高于****元/宗项目(包干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