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2025-05-22 00:00:00
茶陵县第三中学 **** 双电源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茶陵县第三中学**** 双电源工程
发包方(甲方):茶陵县教育局
承包方(乙方):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茶陵县教育局
法人代表:
承包方(乙方):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茶陵县茶陵县第三中学****双电源 工程,经竞争性谈判,确定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为保证优质、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湘财购〔****〕**号、湘财购〔****〕**号、株政办发〔****〕*号、株财购〔****〕*号、茶政办发〔****〕*号、茶政办发〔****〕*号、茶财购〔****〕***号、茶财购〔****〕**号、茶教通〔****〕*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范围和内容
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含招标文件中标注的设计变更和经发包方同意签字的设计变更)。
二、承包方式
按设计图纸及预算清单(含设计说明)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施工承包方式。
三、工程合同价
合同价(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 元。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以签发动工令的日期开始计算),施工单位必须在工期内完工,工期每延迟一天,承包方赔偿发包方***元/天(总罚金不超过合同价的*%)。
*、如出现非人力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因发包方原因影响,经发包方论证确认工期可以顺延时间。否则,工期不得顺延。
五、工程质量
*、承包方按照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
*、工程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学校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设置专职质量监督员,学校负责人对项目负总责。相关单位的职能部门对本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履行合理的签证,承包方必须服从
*、所有建筑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发包方指定规格、质量要求,且采购过程由项目学校全程监督,所有原材料必须现场取样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所有建筑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响应招投标文件指定的规格和质量要求。
*、保质期限内按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文件规定执行。
六、工程安全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和技术规程施工。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安全围档,不得影响行人行车安全,保证原有道路畅通;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学校师生安全。
七、工程付款
*.资金来源:茶陵县教育局基建专账支付。
*.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至合同金额的**%,待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复验如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八、违约责任
*、因项目施工工期短,预付款和履约保证金相互抵消,发包方不支付预付款,承包方不支付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后,承包方收到开工令,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时开工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方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日内无条件退出,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承包方不得将本工程对外转包,如有
转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验收和结算,并扣除其履约担保金,责任全部由承包方自负。
*、承包方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如质量不合格,由承包方自费返工。工程未达到质量标准,发包方不予支付工程款;因承包方组织管理不当,造成质量、工期无法完成,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验收和结算。
*、如无以上违约,工程完工后履约担保金无息退还给承包方。
九、其他事项
*、投标时确定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到位,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事项。本工程实行压证考勤制度,工程施工期间,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须押在建设局,发包方及项目学校将对其工作进行考勤,每查实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缺勤一次,罚款人民币***元,从结算款中扣除。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待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退还。
*、承包方必须配合当地政府及项目学校协调处理好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纠纷,发包方配合协调处理承包方与当地的关系。
*、发包方必须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质量要求等,供承包方具体施工时参照执行。
*、承包方必须履行投标时签订的《承诺书》的承诺。
*、如有工程变更,由承包方书面提出变更理由,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后的设计图纸,经发包方认定后方可实施,
所增加部分工程量以预算评审价与中标价的下浮值同比例下调工程造价。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竣工资料,验收合格经评审后,方可结算扣除质保金后剩余工程款。
*、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对施工矛盾协调采取双主体负责制。
*、发包方协助承包方做好各项报建手续工作。
十、未尽事宜,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自盖章和签字之日起生效,发包方持一份,县财政局持一份,承包方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