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采购人主体责任淡化格局 让采购人担起“谁采购、谁负责”主体责任
2025-05-22
广东/韶关
招标采购
打破采购人主体责任淡化格局 让采购人担起“谁采购、谁负责”主体责任
广东/韶关-2025-05-22 00:00:00

打破采购人主体责任淡化格局 让采购人
担起“谁采购、谁负责”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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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既是政府采购当事人之一,也是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主体。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主体地位不明、主体责任不清、履职措施不严等问题依然突出。由于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内涵与外延不清,采购人将自身的主体责任转嫁,认为在采购工作实施代理之后,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任应归于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盲目乐观地当起“甩手掌柜”。

  近日,为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韶关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当前采购人在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展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需求管理、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政策功能落实情况等。

  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检查,促使各单位认识到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采购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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