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上饶市信州区茅家岭街道四吉村惠达纺织三号厂房(原三万纱厂)厂房1招租(三年)
2025-05-22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上饶市信州区茅家岭街道四吉村惠达纺织三号厂房(原三万纱厂)厂房1招租(三年)
江西/上饶-2025-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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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上饶市信州区茅家岭街道四吉村惠达纺织三号厂房(原三万纱厂)厂房*招租(三年)
-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茅家岭街道四吉村惠达纺织三号厂房(原三万纱厂)厂房*招租(三年)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茅家岭街道四吉村惠达纺织三号厂房(原三万纱厂)厂房*招租(三年),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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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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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鑫隆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鑫隆房估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实物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租期三年,设有*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标的原有租赁情况,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情况下享有优先权。 *、支付方式按一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首年须缴纳等同于首年*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第二年起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承租方应在成交日起*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的租金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合同期满后,标的依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招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获得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在竞得标的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将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于第三方。如确需转让的,承租方应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承租方自负盈亏,独立对其与任意第三方产生的纠纷或责任负责,招租方 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经营风险及责任。 *、合同期内,承租方应负责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违约责任: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招租方解除合同的,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支付未履行合同期限全部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标的中除可移动的设备工器具外,其余固定资产投资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坏、拆除。 **、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费等与经营使用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承租方,拍卖公司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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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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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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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刘先生 *********** 李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