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5-05-21 00:00:00
***试制线****;燃料电池大功率电堆工艺验证试制设备洁净间钢结构搭建项目无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试制线****;燃料电池大功率电堆工艺验证试制设备洁净间钢结构搭建项目
无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包件编号:******************** / *************
一、评审情况
经评审小组评审,本项目无候选成交供应商。
二、其他
无候选成交供应商原因说明:
供应商(中十建设(河南)有限公司)的报价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开启会当日无法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该供应商的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资质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满足采购文件的人员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或者通过初步评审及“报价异常低价”判定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已采取重新采购措施的除外),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的规定,本项目无候选成交供应商。
三、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给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异议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的采购监管机构投诉。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号
联系人:王秋辉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号
联系人:余承阳
电话:***********
电子邮件:***@**********.***
*.监管机构: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联系人:侯静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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