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05-22 00:00:00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二道街***号房产及康安路****号房产出租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二道街***号房产出租
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号房产
项目编号 |
[****]哈产租***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二道街***号房产及康安路****号房产出租 |
资产类别 |
租赁类 |
转让方名称 |
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街道办事处 |
挂牌价格 |
*****.*元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到**********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源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源升资评字【****】第***号和源升资评字【****】第***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康安二道街***号房产具备优先承租权。
*、康安二道街***号房产腾退时间是****年*月**日。
*、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承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交付租赁物。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租。
**、相关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下载。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 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