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中小学触控一体机及集成公开招标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5-21
重庆
质疑投诉
渝中区中小学触控一体机及集成公开招标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5-05-21 00:00:00

渝中区中小学触控一体机及集成公开招标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中财库〔****〕**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渝中区中小学触控一体机及集成公开招标”(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渝中区中小学触控一体机及集成公开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巴中三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回风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渝中区科技教仪中心

通讯地址:渝中区较场口**号三楼


被投诉人*: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号新民花园二楼业务二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中存在不合理设置,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中关于“总体建设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公安部监制的信息安全等级备案证明与本项目无关”的投诉以及投诉事项*中关于“业绩”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以及投诉事项*其余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中关于“满意度证明”的投诉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年*月**日

,

渝中区中小学触控一体机及集成公开招标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中财库〔****〕**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渝中区中小学触控一体机及集成公开招标”(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渝中区中小学触控一体机及集成公开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巴中三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回风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渝中区科技教仪中心

通讯地址:渝中区较场口**号三楼


被投诉人*: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号新民花园二楼业务二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中存在不合理设置,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中关于“总体建设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公安部监制的信息安全等级备案证明与本项目无关”的投诉以及投诉事项*中关于“业绩”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以及投诉事项*其余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中关于“满意度证明”的投诉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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