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1
山东/东营
招标采购
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东营-2025-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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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刘先生
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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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畅通工程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万元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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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个月且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前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提供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为建造师(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前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页面,自行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 ||||||||||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于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注册,同时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注册及下载磋商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注:未注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投标人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投标人注册”进行注册。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栏目。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 ||||||||||
五、开启: | ||||||||||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原第一开标室)第*号席位。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是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 |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号(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 | ||||||||||
联系方式:************(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山东航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县(区)府前大街***号西楼***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