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5-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中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眼底相机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社区天门路以东、耕耘路以南办公楼
成交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眼底相机 品牌:上邦医疗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大义、周勇、周婷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
*.弋江区火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眼底相机采购;
*.弋江区南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弋江区中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三潭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
十、招标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眼科医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芜湖市三潭路***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