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5-05-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购交通标志、标线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川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绿地中心*座*******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壹万伍仟壹佰柒拾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悬臂式指示标志牌杆件及基础 品牌:安徽川仁 规格型号:安徽川仁、定制 数量:*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武峰、樊庆、陈丽华、黄庆皊、汪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备注 |
***以下 |
*.*% |
*.*% |
*.*% |
**万元(含)*****万元(不含),按*折收取。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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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二)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期限:****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资格能力条件: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资质,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安许证字[****]******。
*.业绩:全县交通管理标示标牌建设及维护项目*全县道路标志标线更新维护项目,****年**月**日。
*.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要求
*.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安徽中蓝建设有限公司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交通标志施工内容;安徽亿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中第七项、第九项单价超过采购需求中单价限价。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亳州市魏武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月**日
招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