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2025-05-21 00:00:00
中心城区洽阳单元颐和观邸(兴昱路与新安南路交叉口)地块新建项目*****供配电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中心城区洽阳单元颐和观邸(兴昱路与新安南路交叉口)地块新建项目*****供配电 同类项目: ****供配电***;
*元诊断,精准投标市场行情分析***;工程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洽阳单元颐和观邸(兴昱路与新安南路交叉口)地块新建项目*****供配电工程
*.采购编号:*************
*.采购方式:询比
二、候选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候选人名称:黄山徽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无效供应商及原因:无。
(二)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四、其他
*.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洽阳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黄山市屯溪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