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05-21 00:00:00
定远县定城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仁和路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定远县定城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仁和路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定远县定城片区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仁和路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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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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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定远县定发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经开区光电产业园**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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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朱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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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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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胡国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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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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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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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皓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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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贰仟壹佰肆拾伍万肆仟壹佰捌拾柒元贰角玖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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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郑振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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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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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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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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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奖项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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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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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泽言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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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贰仟壹佰肆拾伍万陆仟壹佰叁拾肆元伍角伍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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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蔡媛媛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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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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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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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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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奖项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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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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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嘉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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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贰仟壹佰肆拾伍万陆仟柒佰柒拾玖元玖角壹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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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张平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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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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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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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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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奖项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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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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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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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以合同约定金额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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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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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室,联系人:胡国庆,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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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股,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米),联系人:忽永亮,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