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05-21 00:00:00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永康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
发布人: 吴乾宝来源: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永康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康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永康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永康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拟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食堂提供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食材品类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鲜肉类、腌腊制品(含半成品)类、家禽、蛋类、豆制品类、蔬菜类、淡水鱼类、海产品类、酱菜类、辅食辅料类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预算金额**万元/年。
*.*项目性质:服务。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期满,如若合同内容、金额等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以及市场价格未发生不利变化,且合同双方均无异议可续约条款,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可以约定按原合同延续两次,总合同期限签订不超过*年)。
*.*服务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报名(将购买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及标书费转账凭证发送至报名邮箱****@*****.**)。
*.*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人保*采外网门户注册入库截图。
*.* 售价(元):每本***元(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
*.* 凡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人保*采外网门户(*****://**.****.***/)申请注册入库。若投标人已完成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须现场递交至永康市总部中心金鼎大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采”外网门户(*****://**.****.***/)、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中山路***号保险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楼****室
联系人:吴乾宝、李晓倩、刘剑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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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