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5-05-21 00:00:00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上蔡县农业农村局
承包人(全称):河南省广豫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河南省农科院小麦、甘薯研究、成果转化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河南省农科院小麦、甘薯研究、成果转化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 工程地点:上蔡县西上公路西段南侧,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院内 。
*.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本工程位于上蔡县西上公路西段南侧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
*. 工程承包范围:甘薯脱毒实验室一栋、育苗大棚*****平方米、小麦研究成果转育转化基地用房和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试验种苗、肥的采购、安装。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月**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暂定玖佰陆拾万(*******.**元)最终经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最终工程费用的**.**%。
人民币(大写) 玖佰陆拾万(¥*******.**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
(*)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合同价格形式:暂定玖佰陆拾万(*******.**元)经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最终工程费用的**.**%。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李飞鹏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 通用合同条件;
(*) 承包人建议书;
(*) 价格清单;
(*)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 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项目部办公室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年**月**日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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