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5-05-21 00:00:00
江门市**********(新会**)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江门市**********(新会**)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新会**)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新会**)号地位于新会区双水镇云星钱隆世家的西南面、升平路南侧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年,住宅用地**年,自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容积率的计算按《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好房子”规划设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自然资〔****〕***号)的“实施办法”第(一)至(八)所有条款执行。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竖向界限以**米为上界限,以***米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三)其他要求:*.地块拟用于发展房地产项目。*.该宗地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用地建设单位按规划条件要求建设临规划道路侧的建筑控制线与建设用地红线之间的人行道及其相关市政配套等工程,与城市道路的人行道、绿化带统一规划设计,应与楼盘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如现状部分道路及设施等已建成,则须与现状城市道路衔接处理并按规划要求完成相应工程建设,在竣工验收后需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且对外开放使用。*.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邻里中心服务设施(含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其他服务设施),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与本地块首期工程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属于政府;其他服务设施(室外综合健身场所、文化活动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需临城规划市政道路集中设置,满足正常交通出入和使用要求,在竣工验收后须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管理,产权均属于政府。 *.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幼儿园,与地块首期工程同步验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管理,产权属于政府。*.按规划条件要求设置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点),与本地块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住宅小区使用。*.应按照《关于大力推广建设销售全装修新建商品住宅的通知》(江建房函〔****〕* 号)要求,地块建设全装修住宅的比例和面积(按照全装修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计算)不低于**%。*.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号)文件精神处理。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均可以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提交竞买申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须使用**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方式可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或线下现场签订,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竞得人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凭缴款凭证及交地确认单办理不动产登记。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于****年**月**日前缴纳余下土地出让价款(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二)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地块出让相关税费(含契税等)。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按土地现状净地交地,相关交地手续由出让方负责。 (二)移交时间:土地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按出让合同约定交地时间到期自动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竣工完成。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数字证书咨询:************;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 交易业务咨询:************,************; 交易业务邮箱:******@********.***.**;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号三楼; 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咨询:************; 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中心南路**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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