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5-21 00:00:00
经开区*个片区排涝通道整治可研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个片区排涝通道整治可研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经开区*个片区排涝通道整治可研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管理处提供****年芜湖经开区*个片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 服务要求:编制完成可研报告,并通过审查或批复。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项福祥,文学飞,谢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价×*.*%,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供应商业绩:
(*)合同名称:奉贤区奉城镇老街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合同名称:武进区排水防涝及水环境提升一期项目可研;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合同名称:大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设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号办公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号经开区水务管理处*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为慈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