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05-21 00:00:00
质疑函答复
桂林康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质疑供应商名称):
我公司于****年*月**日**时**分收到贵方以现场递交 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桂林医科大学****年药学、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学、公共卫生学、体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分标:桂林医科大学****年体育部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分标)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为了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已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论证贵方所质疑的事项,现根据采购人及专家意见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桂林医科大学****年体育部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方广西艾利科技有限公司第*、*项所投产品篮球,成交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生产商为“斯伯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该生产商“斯伯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为***********************(斯伯丁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为大型外资企业,也并未在国内依法设立产品生产企业......不应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促进本国中小企业发展所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事实依据:*:篮球产品生产商为“斯伯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该生产商“斯伯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为***********************(斯伯丁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斯伯丁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由美国**************集团与台湾元吉集团合资组成为大型外资企业,也并未在国内依法设立产品生产企业。法律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答复:经查询,斯伯丁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为斯伯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斯伯丁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地址:**** * */* ***** * ** ******** *** **** ******* ****** *** *** ** *** **** ****(详见附件*),属于境外成立的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所称“大企业”为我国境内成立的大型企业,不包括境外企业,未在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港澳台企业视同境外企业,斯伯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注册在境外(香港),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也不是其中所指的“大企业”。
根据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斯伯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斯伯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其控股公司为“斯伯丁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并不属于境内成立的企业,不能对其进行划型,因此其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应依照其划型标准定义为小型经查询,斯伯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可以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斯伯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斯伯丁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三条
感谢贵方对本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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