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5-21 00:00:00
现代菜篮子鹿城路***号(原动力头市场)**幢********、******、棚下场地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吴翔鸥
来源:吴翔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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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鹿城路***号空置实施公开招商。为了让意向承租者明确合作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目的,特将招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基本情况:空置大小、经营类别及年管理服务费等见下表:
序号 | 位置 | 面积(㎡) | 首年管理服务费 底价(元) | 规划业态 | 竞价保证金(元) |
* | 鹿城路***号(原动力头市场)**幢********、******、棚下场地 | ****.** | ****** | 农贸邻里 | ***** |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管理服务费**%(取整至百位,不低于竞价保证金),管理服务费半年一付,管理服务费前三年不变,每三年在上一年管理服务费的基础上递增*%(即第*年管理服务费=第*年管理服务费×*.**,第*年管理服务费=第*年管理服务费×*.**),第四、五、六年管理服务费相同,第七、八年管理服务费相同。
装修期:装修期*个月;
*、其他事项:
(*)标的物中棚下场地有土地证,无产权证。
(*)承租人须按现状承租该场地,自行负责项目基础设施改建,承租人报名前,已提前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税务局、消防局等单位咨询竞得后需办理的各类证件执照的流程及手续,确认能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招商方将积极协助运营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招商方无涉。在以上情形下,意向运营方仍自愿运营该场地并参与投标,自愿承担因标的物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并不得要求招商方赔偿。
*、招商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认同市场的经营理念,愿意服从市场的管理。
*、承租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
①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通过竞价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意向承租人按市场规定时间参加摊位竞价会,竞得人应于竞价成交后,应于招商结果公示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招商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②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公告期满延长至****年*月 *日**时止,有意向承租的,若上述摊位仍处于待租状态,在招商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以意向承租人缴纳摊位经营保证金到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帐户的时间为准。承租人应于招商结果公示完成后*个工作日签订《招商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保证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不计息意向保证金(见基本情况表),若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双方签订合同,竞价保证金转为不计息摊位经营保证金;如承租人竞价成功后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保证金由我公司作为违约金收取,不予退还。审核或竞价后确定为非最终承租人的,意向保证金一次性退回。
*、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报名。
*、合同、报名须知样本:由市场方提供,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反映,联系电话: *************
报名地点:鹿城区十八家**号水产储运大楼***室
报名电话:********联系人:麻瓯瑞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农贸运营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