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05-21 00:00:00
【正在公告】桐城市西山森林公园(桐康路段)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涉及的废弃砂石土拍卖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桐城市西山森林公园(桐康路段)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涉及的废弃砂石土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桐城市同远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桐城市文昌街道办事处委托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对桐城市西山森林公园(桐康路段)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涉及的废弃砂石土进行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数量(*³) |
单价(元/*³)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 |
桐城市西山森林公园(桐康路段)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涉及的废弃砂石土 |
桐城市西山森林公园(桐康路段) |
****.** |
**.* |
*****.** |
****.** |
备注:岩性主要为黏性土、粉土、粉细砂、砂砾石层、片麻岩 |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有工程建设、砂石(含混凝土、预拌砂浆、干混砂浆等)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渣土运输等相关领域任意一项即可、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严格按国家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处置。
(二)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未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方式
(一)本次采取公开拍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二)本次拍卖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举行。
四、竞买人报名及资格认定
(一)****年*月**日上午**时**分前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大厅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竞买人资格。
(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如不是法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委托他人现场竞标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五、竞拍起始价、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的支付
(一)竞拍起始价为人民币:*****.** 元。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竞买人应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入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是公司及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缴入指定账户,否则将取消竞买资格。
开户单位: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账户:***********************
(三)成交转让价款支付:买受人须于成交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打入指定账户。
(四)竞买保证金的退还: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凭成交确认书办理(履约保证金在砂石土挖运结束经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一)本次竞拍标的为桐城市西山森林公园(桐康路段)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涉及的废弃砂石土,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评估报告》中的资源量数据仅供参考,由于不可预见等因素影响,转让方不保证拍卖标的实际数量和利用价值,与实际资源量会有一定的误差,转让标的物具体种类、方量、质量、重量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充分做好现场详细踏勘和勘测,核实此次拍卖标的废弃砂石土方量、质量是否符合竞买人需求。
本项目涉及的边坡治理工程由安庆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多余的砂石土由施工单位负责装载,砂石中标单位只需按时提供车辆到项目地运输即可。运输道路不涉及私人道路。
(二)本次拍卖涉及的相关批复、测绘、评估等资料由竞买人主动向转让方了解查询,一旦报名或竞得此次拍卖标的,自动视为了解此次拍卖标的涉及的相关资料,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接受属地政府有关单位监管。
(三)因买受人违约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与转让方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和单位无关,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如买受人不履行此次拍卖项目相关约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缴纳成交价款、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等,导致此次拍卖项目进行二次拍卖的,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此次拍卖项目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后*日内签订砂石土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后按照转让方或委托人指令组织运输,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履约,转让方可以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公开拍卖。
(五)买受人须在转让方及相关单位的指导下对指定区域进行砂石土运输并做好四周安全防护措施,运输结束后须通过相关单位的联合验收。若受天气、环境、政策等影响导致延迟开工或完工,由买受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让方批准同意后适当延长。施工中产生的所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的砂石土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不得在现场进行堆放,未按要求完成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买受人须负责施工现场相关的清理工作,清除场内残留垃圾,清理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施工堆积物,废料的移运处理等作业。转让人应配合处理买受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道路运输、环境施工等问题和矛盾纠纷。
(七)本项目按拍卖公告和转让合同执行,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开具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说明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七、服务佣金
本次拍卖项目佣金服务费须于拍卖成交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服务费按下表计算。以成交总价为计算基数,按拍卖服务收费标准的**%收费:
档次 |
计费额度(万元) |
差额计费率% |
计算额度% |
* |
***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
* |
** |
* |
********万元(含) |
* |
** |
* |
****—****万元(含) |
* |
** |
* |
****—*****万元(含) |
*.* |
** |
* |
*****—*****万元以上部分 |
*.* |
** |
* |
*****万元以上部分 |
*.* |
** |
注:拍卖服务费按照折扣费率计算后,不足****元的按****元计算。
八、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桐城市同远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桐城市文昌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
拍卖公司: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占女士联系电话:************
地 址:桐城市文昌苑*区门面房
监管机构: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陆先生联系电话:************
地 址:桐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九、踏勘现场和查看标的
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限内自行踏勘现场。
现场踏勘集中地点:桐城市西山森林公园(桐康路段)
联系人及联系号码:刘先生***********
十、本次拍卖活动由安徽省桐城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