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5-21 00:00:00
某单位零星维修工程意向公开(***************)(第*包)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投标单位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招待所、门诊楼整修工程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驻北京市通州区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工程特征:零星维修工程
*.计划工期:***日历天。
*.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为院内公共区域、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招待所、门诊部、公寓房等场所内的墙、地面维修、防水、吊顶、门窗、开关、照明灯具、电气线路、卫生洁具、管道等设备设施日常零星维修,涉及专业:土建五金、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外工程等零星维修工程。
三、采购预算
工程量暂定为*,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结算以审计审核工程量进行结算,预计采购预算金额约***万元。
四、初步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二)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正本须提供原件)。
(三)信誉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诚信记录: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五)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活动。
(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活动。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预计交付时间:
计划****年*月组织招标。****年*月开工,****年*月竣工。
六、采购意向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截止时间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逾期不予接受。
(一)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的方式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形成***版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意见建议书+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文件和意见建议书(全部文件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至联系人,联系方式见“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
(三)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联系人:刘助理,电话:***********
九、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董助理,电话:***********
附件:意见建议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