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2025-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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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第一中学食堂原辅材料采购[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永顺县第一中学食堂原辅材料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
项目公告日期:****年**月**日
项目开标日期:****年**月**日
项目预算:***.**万元
项目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二、三)三(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二、项目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湘西自治州大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首市武陵东路**号(大田湾州林化厂内)
中标金额:下浮率**%
评审得分:**.**
三、主要项目信息:
名 称:永顺县第一中学食堂原辅材料采购 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见招标文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主任评委 |
彭勤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
评委 |
邓鹏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
评委 |
王旭东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
评委 |
杨丽丽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
评委 |
田龙坤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 个工作日止)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顺县第一中学
地 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大西街**号
联 系人:滕先生
联 系 方 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栋***、***、***室
联系 人:刘宸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