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2025-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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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鞍山市鸡高线(鸡高线至跨线桥段)修复养护工程、海欢线(红旗加油站至盘锦界段)及海欢线(瓜地沟桥、郭家坟桥 、刘家坟桥、板屯南桥、板屯桥 )*座小桥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鞍山市鸡高线(鸡高线至跨线桥段)修复养护工程、海欢线(红旗加油站至盘锦界段)及海欢线(瓜地沟桥、郭家坟桥 、刘家坟桥、板屯南桥、板屯桥 )*座小桥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 年** 月**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
湖南华鑫美好公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湖南华鑫美好公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广西桂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广西桂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年**月**日~**** 年**月**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电话:************
招 标 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号
联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号二层
联系 人:付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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