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王*****井 | 建设地点: | 东营市六户镇东二路与广蒲路交叉口路西***米处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市六户镇东二路与广蒲路交叉口路西***米处,临时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新钻王*****评价井*口,设计钻深****.*米,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若试油后油气资源无法达到工业开采条件,则按照《油气田开采废弃井永久性封井处置作业规程》(**/***********)中封井规范进行退役封井处置,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貌;若油气资源达到工业开采条件,则在后续产能建设项目中另行评价。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等措施;施工过程使用品质合格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管理等。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柴油机尾气排放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及修改单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其他行业》(****/****.******)表*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要求,硫化氢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生活废水排入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运;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拉运至王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 *********)标准后回注地层或进行压驱等资源化利用,无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封井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噪声限值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一开、二开钻井固废委托专业单位无害化处理;三开钻井固废、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进行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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